◎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里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
產品是工廠所生產的東西,品牌是消費者所買的東西。產品可以被競爭者模仿,但品牌則是獨一無二的。產品極易過時落伍,但成功的品牌卻能持久不墜。
當然,我們也知道客戶如何想這件事,聯合利華(Unilever) 董事長(Michael Perry)先生在倫敦的廣告協會演講時說:
消費者擁有品牌。
品牌是消費者如何感受一個產品。
品牌代表消費者在其中產生對產品與服務的感受,而滋生的信任、相關性與意義的總和。
因此,我們必須將廣告置于消費者中心。新品是通過廣告進入這個世界。產品創新也是通過廣告被推廣與散播。杰出的產品概念需要杰出的廣告,變成杰出的品牌策劃。
聯合利華是一家非常崇尚也自信的廣告商,它的“世仇”寶潔公司亦同。這兩家全球性公司在世界各地都不遺余力地通過各種行銷傳播渠道建造品牌,寶潔更是行銷史上經常被用來舉證的多品牌策劃。這兩家公司對廣告的長期投資歷年都不曾松懈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