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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一向特具的選舉熱,可以反映一些行銷的特性。有一位行銷專家就說,科技的行銷好像政治選舉活動,每天都有新的議題出現,你每天都要對壓力團體做出反應,在沿途上也有不少關于品牌策劃的小戰役要打。
比方說,全球奧美替IBM做的電子商務(e-business)廣告活動,在美國已執行了四年之久,談的基本上是一樣的東西,但方法則不斷地變革創新。在特定產品如軟件與服務器(Server)上要不斷地打仗,但依然堅定不移地固守核心的電子商務。
雖然我個人不是科技品牌行銷出身,但我不認為打造科技品牌跟做其他產品的品牌有什么不一樣。行銷世界不會分成科技產品與非科技產品。
行銷的基本原則都可以從行銷目的、傳播目標與傳播理論來討論。基本傳播理論“AIDA”的運用——A,Attention(引起注意);I,Interest(引起興趣);D,Desire(造成渴望);A,Action(驅使行動)——都不是不變的。
如果好好去研究若干與品牌相關的案例或書籍就會發現,全球的所謂成功品牌幾乎都是360゜的品牌。所以,科技品牌要學著向世界各成功大品牌取經,因為品牌建立的原則是“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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